商会秘书处工作制度
辽宁省河南商会秘书处工作制度
第一条 辽宁省河南商会设秘书处,组织开展商会的日常工作、财务工作、组织建设、为会员服务、项目开发投资工作、维权等工作。
第二条 秘书处是贯彻执行会员大会、理事会、会长办公会、常务会长办公会决议、决定的执行机构。
第三条 秘书长为秘书处总负责人,秘书长在常务会长办公会和会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。根据章程规定有下列职权:
1、协助会长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;
2、起草本会的各项规章制度;
3、筹备本会的各项会务;
4、组织实施本会的年度工作计划;
5、协调各分支办事机构、实体机构开展工作;
6、处理其他日常事务。
第四条 根据常务会长办公会的决议、决定精神由会长向秘书长下达工作任务,并对其工作进行检查监督。
第五条 秘书长定期向常务会长办公会汇报工作,应常务会长办公会要求做专项工作汇报。对常务会长办公会的决议、决定,秘书长必须无条件贯彻执行。
第六条 秘书处设副秘书长一名,副秘书长在秘书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。
第七条 秘书处下设四部一室,即:会员发展部、项目信息部、法律服务部、党支部和办公室。专职副秘书长分别担任四部一室的部长和主任。根据商会目前实际情况,四部一室合属办公,各部室的主要职责:
党支部: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,从组织上保证党的建设与商会发展同步推进的效果。支部书记应该由副会长以上兼任,支部委员应为商会的发展壮大提供有力组织保证。积极培养商会党外积极分子,发展新党员,增加党的新鲜血液,扩大党员在商会的覆盖面。
会员发展部:负责会员服务工作,会员发展工作,会务活动的筹备工作,配合监事会做好增补理事、副会长人选的资格审定工作。
项目信息部:负责项目信息收集、可行性分析和项目洽谈等工作,负责项目运作的前期工作。
法律服务部:负责会员来访和走访会员工作,为会员依法维权,排忧解难。
办公室:负责商会文件起草、审核工作,档案管理工作,商会文件、商会商业机密保密工作,商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工作,商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;负责制定商会年度综合预算草案和专项会务活动预算,对商会财务人员进行监督,对报销凭证和购货价格进行审察。
第八条 副秘书长人选由秘书长提名,常务会长办公室任命。副秘书长的解聘,由秘书长提议或本人提出辞呈,由常务办公会决定。
第九条 秘书长必须接受监事会的工作监督,积极配合会长工作,搞好民主理财工作。
第十条 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人选由秘书长提名,经会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即可聘用。专职工作人员解聘须经常务会长办公室讨论决定。专职人员的工资标准由会长办公会决定。
第十一条 会长和常务会长办公会,监事会应为秘书处制造良好的工作条件。秘书长和秘书处工作人员要正确对待上级领导及会员的批评建议,胸怀大度、任劳任怨做好工作。
2016年7月15日